发布日期:2020-11-27 阅读次数:149
11月24日,上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介绍了建筑业资质改革情况。改革将做好新旧政策过渡衔接,设置1年的新旧资质过渡期,并实行简单换证,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的资质证书,不再重新核定资质,减轻企业换证负担,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。易军副部长明确:
1、资质类别和等级压减59%
改革后,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至245项,其中勘察资质由26项压减为7项,设计资质由395项压减为156项,施工资质由138项压减为61项,监理资质由34项压减为21项,压减幅度为59%。
改革后,10类施工特级资质,包括房建、公路、铁路、港口与航道、水利水电、电力、矿山、冶炼、石油化工、市政一共10个类别,整合为综合资质,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,大大拓宽了企业承揽业务范围,横向全部打通,只要企业有信誉,有能力,就可以跨行业承担任务。
2、精简资质标准
下一步,将整合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资质的管理规定,并在修订资质标准时做好相互衔接。
大幅精简审批条件,特别对过去大家诟病比较多的注册人员、技术装备、工程业绩等问题,下一步制定标准的时候会大幅放宽。
将所有的资质等级原则上都压减为甲乙两级,有的资质只设一个等级,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的范围,应该说对中小企业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。
3、下放资质审批权限
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,将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。
对存在违规审批的,我部将严肃处理并收回审批权。
4、优化审批,推行告知承诺制
将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,大幅削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,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,大幅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。
5、加强监管
将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,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。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,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。
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,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,对经核查认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撤回其资质。
6、完善招投标制度
将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,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,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、技术力量、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,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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